局放試驗中確定局部放電測試值的方法
確定局部放電測試值的方法
測定在規定電壓下的視在放電量
測定在規定電壓下的視在放電量的方法,視各種不同類型的產品而定,并不是各種產品都是固定的。但概括起來可分為:無預加某一規定電壓下的測量和有預加某一規定電壓下的測量兩種。
無預加某一規定電壓下的測量
從相當低的電壓開始慢慢上升至規定值的電壓,保持某一規定時間,然后再測其放電量數值(或其它參數),測過后將電壓降低并切除。有時也測量升壓和降壓時或整個測試過程中的放電量。
有預加某一規定電壓下的測量
從相當低的電壓開始慢慢上升到某一預加規定電壓(預加規定電壓高于測量局部放電時的規定電壓),保持一定時間(有時為數秒鐘)再慢慢下降至測定局部放電時的規定電壓,再保持某一規定時間(隨不同產品而定),然后在段規定的時間間隔內測定局部放電量值,測得的放電量值若不超過某一規定的放電量值,則認為試品合格。
測定局部放電的起始放電電壓和終止放電電壓加到試品上的電壓,由零(或某一最低電壓)開始均勻地緩慢上升,一直升到剛剛開始有超過某一規定值的放電量時止,這時的電壓即為局部放電的起始放電電壓,并記錄其放電量值。在此起始放電電壓的基礎上,電壓再升高10%左右,然后將電壓緩慢下降,直降到其放電量值剛剛小于某一規定值時為止,這時的電壓即為局部放電的終止放電電壓。
該試驗是在高壓電源不切除的情況下至少應重復三次,取其平均值或一直做到局部放電起始電壓和終止電壓均穩定時為止。若其值不穩定,則應有足夠次數的測量,以便確定其合理的平均值,或確定其變化趨向。
測定終止放電電壓,是在將試驗電壓升到高于起始放電電壓10%左右的電壓下,再降低電壓而得到的。若電壓升高到大大超過起始放電電壓(高于一倍或兩倍),再降低電壓測其終止放電電壓,此時測得的終止放電電壓,往往要受高于起始放電電壓的電壓大小和所施加時間長短的影響,升高的電壓越高和施加的時間越長,則測得的終止放電電壓值往往就相差越大。為此,測定局部放電的終止放電電壓時,必須按規定的加壓方式來測。
測試值讀數的確定原則局部放電各個表征參數的測量,一般不外乎用示波器和指針式表計來測量。
在實際的局部放電測量中,在測試系統中出現的宏觀脈沖信號群,其各個脈沖信號的幅值一般都不是均一相等的,表現在示波屏上的各個示波高度在不同的相位上均不相等,而表現在表計上指針總是在某一個范圍內擺動不停。在記錄其數值時,通常只記錄那些在某一固定時間內經常出現而又較為穩定的最大指示值。
而對那些偶而出現的某個過大的指示值,一般不給予計錄,這種指示值可能是由于外部偶爾出現的于擾或絕緣內部某個部位上偶爾出現的瞬間放電而產生的,這種指示值不能代表所欲測之局部放電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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